原標題:燃氣蒸汽發生器水位控制需要注意什么?
在燃氣蒸汽發生器運行過程中,對水位控制有以下注意事項。
1、注意給水壓力和溫度的變化,給水調節閥后壓力應高于汽包壓力,給水溫度正常約150℃,但不得低于104℃。
2、手動調整燃氣蒸汽發生器給水流量時,應根據蒸汽流量及汽包水位的變化平穩調整,避免給水猛增猛減。給水“自動”投入時,應經常檢查給水控制系統的工作情況是否良好,發現異常及時切手動調節。
3、水位高于+50mm為高水位,應注意蒸汽發生器負荷是否減小,關小給水調節閥開度,如負荷小于25t/h,選擇輔給水調節閥。
4、水位低于-50mm為低水位,應注意蒸汽發生器負荷是否增加,開大給水調節閥開度,如負荷大于25t/h,選擇主給水調節閥,如在定排,停止定排。
5、水位到+75mm時事故放水電動閥應自動開啟,否則手動開啟,水位到+50mm時事故放水電動閥關閉;
6、水位較低時,應關閉所有排污閥。
7、注意監視燃氣蒸汽發生器給水壓力及給水與蒸汽流量的差值,判斷是否蒸汽發生器發生異常。